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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体育高等学府。学校原为国家体委直属高校,2001年起,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共建。2017年以来,入选国家“双一流”和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序列。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构“五育并举”育人格局。坚持探索人才培养、学术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对外开放发展的体育特色创新发展路径,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坚持特色性应用研究型办学定位,秉持“身心一统,兼蓄竞攀”校训,承载“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弘扬体育文化”的光荣使命,践行“为了师生终身发展”的根本理念和“身心一统、德技相长、文理兼修、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上海体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体育高等学府。学校原为国家体委直属高校,2001年起,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共建。2017年以来,入选国家“双一流”和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序列。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构“五育并举”育人格局。坚持探索人才培养、学术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对外开放发展的体育特色创新发展路径,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坚持特色性应用研究型办学定位,秉持“身心一统,兼蓄竞攀”校训,承载“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弘扬体育文化”的光荣使命,践行“为了师生终身发展”的根本理念和“身心一统、德技相长、文理兼修、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注:实际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人数为准。我校有权根据各专业生源的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计划数进行微调。

参照学校研究生处2020年7月发布的《上海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和2022年6月公布的《上海体育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调整的通知》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相关证明须在复试时提供。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4.获得过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六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前三名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全国最高等级锦标赛或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所参加的比赛必须是最高级别赛事,分站赛成绩不在序列中,现役运动员优先);或获得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冠军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锦标赛或联赛、冠军赛)冠军的教练员;或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且在近三年有国际赛事执裁经历的国际级裁判等。

2.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须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接收推免生专业仅限于全日制相关专业,推免生总数不超过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0%。

(六)报考学校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免试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3.在近2-3届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赛(后二者在项目上须与奥运会项目一致)中获得单项冠军和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或担任上述获得冠军队员的单项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4)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上海体育学院报考点(代码3125)。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20日中午12:00点前(逾期不受理)将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运动成绩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等)通过顺丰或EMS(外包装注明:2023单考)送至学校研招办审定报考资格(上海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上海体育学院研招办 俞老师收 电话),审定合格者方可到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免试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的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参加我校单独考试考生须持《同意报考证明》。

3.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在国家确定初试成绩要求后,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推免生复试面试时须提供本科期间完成全部应修课程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获奖证书及各类科研成果、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准确发布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一)学费:全日制硕士8000元/年;非全日制体育专业硕士、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13000元/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25000元/年,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第一年和第二年90000元/年,第三年58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推免生按有关规定享受新生学业一等奖学金。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学习形式为暑假集中授课。学校提供有偿住宿(仅限于授课期间);录取后的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保留原籍。

(一)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出示4门相关专业的本科成绩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2023年上海体育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请考生关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

(六)本招生简章执行过程中,如因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则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相关证明须在复试时提供。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4.获得过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六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前三名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全国最高等级锦标赛或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所参加的比赛必须是最高级别赛事,分站赛成绩不在序列中,现役运动员优先);或获得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冠军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锦标赛或联赛、冠军赛)冠军的教练员;或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且在近三年有国际赛事执裁经历的国际级裁判等。

2.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须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接收推免生专业仅限于全日制相关专业,推免生总数不超过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0%。

(六)报考学校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免试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3.在近2-3届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赛(后二者在项目上须与奥运会项目一致)中获得单项冠军和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或担任上述获得冠军队员的单项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

上海体育学院2022年拟计划招生651人,进入复试的考生共计481人,其中退役大学生计划10人,国家二级运动员49人。通过复试名单发现,所有进入复试考生成绩均在300分(含)以上,340分以上的218人,400分以上的为10人。另外2022年上海体育学院进入复试最高分是运动训练专业的428分,从进入复试的同学的分数来看360-380分的区间段的人数居多。

2.坚持公平公正。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正义,严格做到考查过程各环节对同类考生评判标准一致,评判流程一贯,评判尺度统一,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各学科硕士点所在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二级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考生资格审查、报到、题库建设、组建工作小组、开展复试等环节,其中专业命题须严格依照保密要求做到“一生一题”,严防三年内重复用题。

3.各招生学院根据研究生招生专业和类型组建若干面试工作小组和(或)技能测试工作小组。每个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面试专家和记录员,其中面试专家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英语面试专家1人,可由专业面试专家兼任;每个技能测试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测试专家和记录员,其中技能测试专家由具有三年及以上专业教学经历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每个面试工作小组和技能测试工作小组均需配备专门记录员1人,记录员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员工。

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随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技能测试工作小组名单应在复试之前由研究生处组织随机抽取,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全过程必须执行回避原则。如考生与相关工作人员本人、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能力面试(口语与听力)。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硕的考生还需进行运动技能测试。

远程面试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网络远程面试操作手册”。

所有复试的考生均需通过来校报到或网上提交材料的方式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包括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学历和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等进行核查。具体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查验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查验)、大学期间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享受加分的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优先复试者提供)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供查验。其中,线下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进行当场核验,收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两项材料,并当场签署考生承诺书;远程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我校将在模拟测试时开通远程面试系统考场,远程面试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并在规定时间上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和本人签字的考生承诺书,并按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模拟测试时间和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各项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4。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按国家政策享受初试加分后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通过者,取得复试资格。符合加分政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3月23日前将本人材料(包括初试准考证、享受加分项目的证明)原件电子版或扫描版按要求发送至邮箱.cn(邮件主题:23硕加分)。已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一志愿复试中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请勿提交。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不受前述复试差额比例限制。优先进入复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与本人所持等级证书一致的项目进行复试,方能取得优先复试资格;如考生所持等级证书的技能在我校本年度复试技能测试项目范围以外,考生可不受等级项目所限,需在我校技能测试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复试。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的,应立即予以答复;复议请求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查证后,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本方案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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